一、目的
為保障全體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疾病,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並參酌勞動部公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特制定本預防計畫確保工作者之身心健康。
二、範圍
- 定義: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以下稱為職場不法侵害):指工作者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
- 勞動場所出現下列 5 種類型之職場暴力,即應啟動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1) 肢體暴力(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2) 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3) 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4) 性騷擾(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5) 跟蹤騷擾。 - 適用對象:公司所有工作者。
- 職場暴力來源:
(1) 內部暴力:發生在同事或上司及下屬之間,包括管理者及指導者。
(2) 外部暴力:發生在工作者及其他第三方之間,包括工作場所出現的陌生人、顧客、客戶及照顧對象。 - 職場霸凌與職場暴力:
(1) 職場霸凌發生於權力不對等的社會關係,即加害者與被害者處於上對下的關係。
(2) 職場暴力除了包括上司對下屬的欺凌之外,也可能來自權力對等的同事,或來自顧客、客戶、照顧對象以及陌生人。
三、職責
- 雇主:
(1) 向公司內所有工作者及向社會大眾公開宣示公司內預防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
(2) 負責監督本計畫是否依規定執行。 - 各部門主管:
(1) 負責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之規劃、推動與執行。
(2) 負責協助各部門主管潛在職場暴力風險評估。
(3) 配合接受相關職場暴力預防教育訓練。
(4) 配合職場暴力預防、調查及處置。
(5) 負責提供部門勞工必要保護措施。 - 人事部門:
(1) 有人事調動與人事終止聘僱告知作業時,負責提供必要之保護措施。
(2) 勞工工作適性評估與建議,協助工作調整或更換,並填寫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作業場所適性與工作設計檢點紀錄表。 - 職業安全衛生護理人員:
(1) 協助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之規劃。
(2) 輔導受害勞工心理健康,提出相關健康指導、建議工作調整或更換身心健康保護措施之適性評估與建議。 - 現場工作者:
(1) 配合接受相關職場暴力預防教育訓練。
(2) 配合預防職場暴力防治計畫執行與參與。
(3) 配合職場暴力預防、調查及處置。
四、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執行流程
- 政策規劃與實施:由雇主向公司內所有工作者及向社會大眾公開宣示, 公司內預防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
- 辨識及評估危害:
為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發生,各部門主管應採用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進行風險評估。 - 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教育訓練。
- 建立事件處理程序:
(1) 制定職場不法侵害通報及處置表並設立通報單位。
(2) 宣導至所有工作者均清楚通報方法。
(3) 本公司建立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處置執行流程。
(4) 建立職場暴力處理小組,由個部門主管、稽核人員、護理人員、人事部門及勞工代表組成,負責執行控制暴力的策略及處理職場暴力案件並填具工作者遭遇職場暴力追蹤調查表。其成員必須熟悉組織內部對暴力事件發生時之應變方法與步驟,並視情況及時報警,以應對突發事件。
(5) 通報及申訴過程必須客觀、公平及公正,對受害人及通報者之權益及隱私完全保密。 - 職場暴力之管理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申訴通報資料、工作者遭遇職場暴力追蹤調查表及教育訓練問卷資料應建立電子檔統一保存。針對通報資料中,不同類型的職場暴力處理程序及結果進行分析評估,就部門別及職務類型之高風險職場暴力因子作歷年比較,綜合教育訓練問卷資料結果,觀察其是否因為積極預防措施而得到控制, 藉以作為年度職場暴力防治的參考。 - 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
(1) 雇主應每三年進行一次風險評估和監測,確認採取控制措施後的殘餘風險及新增風險,檢討其適用性及有效性。
(2) 雇主應鼓勵工作者主動報告所有受到攻擊及威嚇的事件,以協助追蹤。暴力事件發生後,組織應對環境及職務進行審查及檢討, 以找出改善之空間。
(3) 職場暴力相關之會議紀錄、訓練內容、評估報告、通報單、醫療及賠償紀錄等,亦應予以保存,以助每年進行風險評估和分析。所有職場暴力事件之調查報告應以書面紀錄、保管,以利事後審查。
(4) 執行紀錄或文件等應歸檔依法規規定保存期限保存。
預防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
本公司為保障所有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霸凌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公司員工同仁間或顧客、客戶、照顧對象及陌生人對本公司員工有職場暴力之行為。
一、職場暴力的定義:工作人員在與工作相關的環境中(包含通勤)遭受虐待、威脅或攻擊,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
二、職場暴力行為的樣態:
(一)肢體暴力(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二)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三)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四)性騷擾(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 五 )跟蹤及騷擾。
三、員工遇到職場暴力怎麼辦:
(一)向同單位之工作者尋求建議與支持。
(二)與加害者理性溝通,表達自身感受。
(三)思考自身有無缺失,請同事誠實的評估你的為人與工作表現,找出問題點。
(四)盡可能以錄音或任何方式記錄加害者行為做為證據。
(五)向公司提出申訴。
四、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暴力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目睹及聽聞職場暴力事件發生,皆得通知本公司行政服務處或撥打員工申訴專線,本公司接獲申訴後會採取保密的方式進行調查,若被調查屬實者,將會進行懲處。本公司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若有,將會進行懲處。
五、本公司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若有,將會進行懲處。
六、本公司鼓勵同仁均能利用所設置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處理此類糾紛,但如員工需要額外協助本公司亦將盡力協助提供。
七、本公司職場暴力諮詢、申訴管道:
申訴電話:(02)77303828#201 申訴Email:service@calebpr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