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防騙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如您認為事業單位疑刊登不實徵才廣告,惠請下載不實徵才廣告申訴書完整填寫且簽名確認,並提供當時所見之徵才廣告及相關佐證資料後,以紙本郵寄至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俾利查處,為避免誤入求職陷阱,求職時請切記「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等7不3要原則。

防治就業歧視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如您遇有前述事項,可向勞動局提出就業歧視之申訴。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

簽訂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相關應注意事項

性騷擾防治